1、 保存及清洗
如需再次使用口罩,可将其悬挂在洁净、干燥通风处,或将其放置在清洁、透气的纸袋中。口罩需单独存放,避免彼此接触,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;标准防护口罩不能清洗,不建议使用酒精及消毒剂喷洒、蒸锅及电烤箱加热的方法消毒口罩,应按照医疗垃圾进行处理。
2、 更换
标准的防护口罩(标准的防护口罩、外科口罩)均有使用期限,口罩专人,人员间不能交叉使用。高风险人员在结束工作、中途进餐(饮水)、入厕等脱下防护装置后,重新进入需更换;口罩若被患者血液、呼吸道/鼻腔分泌物,或其他体液污染,要立即更换(抛弃);较高风险人员在接诊高度疑似患者后需及时更换;其他风险类别暴露人员佩戴的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。口罩更换前应按规程洗手,佩戴时避免接触口罩内侧。口罩出现脏污、变形、损坏、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;一般来讲,如果口罩没有明显脏污、变形,可以不必4 h一换。
3、 消毒
口罩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使用环氧乙烷进行消毒,消毒过程一般需要8~12 h。还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解析,直到环氧乙烷残留达标后方可使用。
静电是口罩过滤机制之一,高温、水洗、紫外线照射、光照等会造成口罩静电的损失,从而影响过滤效率。
口罩在医院使用过程中不建议消毒。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(NIOSH)建议:N95口罩只要“保持其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,并且过滤材料没有受到物理损坏或弄脏”,就可以重复使用,不需要消毒。尝试对口罩进行消毒可能会损坏其“结构和功能完整性”。
4、 口罩重复使用的注意事项
疫情期间,一般不主张口罩重复使用。但是鉴于口罩来源受限、疫情时间长、大多数人佩戴时不直接接触患者、累积佩戴时间不超过4 h,因此可以考虑口罩重复使用。这就需要正确处置用过的口罩,在通风处晾晒,并紫外线照射30 min,并限制仅由本人继续使用。需注意:经紫外线照射,口罩静电损失,过滤效率下降,对于要求高的环境,如接触可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,不能使用。
以下情况时的口罩必须更换:(1)被血液、呼吸道或鼻腔分泌物或其他体液污染,或变脏、有异味,或出现破损变形时;(2)前次佩戴已经因通气阻力大而呼吸费力时(通气阻力的增加会增加使用者的呼吸负担);(3)佩戴期间,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者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COVID-19密切接触者和居家医学观察者;(4)前次佩戴去过医院,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房或发热门诊;(5)可能被污染的口罩。